摘要: 为进一步促进县域内教师交流,根据县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员流动管理的通知》(长编〔2011〕6号)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需要,经县研究同意,采取公开选调的方式,给予部分学校补充教师,具体事宜如下 ...
为进一步促进县域内教师交流,根据县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员流动管理的通知》(长编〔2011〕6号)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需要,经县研究同意,采取公开选调的方式,给予部分学校补充教师,具体事宜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自荐、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专业素质测试考核办法。 二、选调名额及岗位 初中选调15人、小学选调193人。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三、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本次选调面向全县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和奉献精神。 2.选调初中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选调小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选聘语文教师岗位的,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3.男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19年撤并的埠里中学初中教师和张祠中学教师不受限制。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在我县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工作6学年以上(2014年9月30日前在我县公办中小学工作的教师),2019年撤并的埠里中学初中教师和张祠中学教师不受限制。 6.报考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初中教师可报初中岗位或者小学岗位,初中理化生学科教师可报小学数学和科学岗位,初中政史地学科教师可报小学道法,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的初中政史地学科教师可报小学语文岗位;小学教师限报小学岗位。报考人员所报学科岗位须是所学专业或当年度任教学科(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任教学科以学校出具证明为准)。 7.近三学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定等次(含不合格)或在教学检查及视导被通报批评、责令停课的;(2)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3)违反师德师风被处理的;(4)学校未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的;(5)设岗学校暂无报考人员职称岗位,而报考人员要求入选后须按自身现有职称兑现聘用的。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6-7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长丰县长新路小学(水湖镇长新路中段) 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从长丰县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并填写《长丰县2020年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持《报名登记表》到报名点自行选择所设岗位报名。《报名登记表》内容需经本单位审查确认,并由校长签署同意报考意见(教师富余学校应在满足校内学科教学需要的情况下鼓励教师参加选调),加盖学校公章。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报名时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2.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县人社局、教体局、财政局和县委编办负责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专业素质测试 专业素质测试包括教案设计、无生上课二项。二项合计满分为100分,其中教案设计20分、上课8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专业素质测试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初选人选。 (四)确定初选人员 1.根据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按所报考学科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无生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2.初选人员名单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对外公示。 (五)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长丰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办法办理调动手续。 五、组织领导 成立教师选调工作领导组,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联系教育的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委编办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委编办分管领导为领导组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县教体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教师选调工作。 六、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名、专业素质测试,提交相关材料,不按时参加及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人员及所在学校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如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即取消选调资格,并严肃追究责任。报考人员报考信息需在学校进行公示。 3.报考人员所在学校签署同意报考意见时,须充分考虑本校学科教师富余情况。学科教师富余学校应鼓励符合条件教师积极参加公开选调,促进县域内教师交流轮岗。 4.专业素质测试时间等相关工作安排将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须提前申领“安康码”,现场报名和专业素质测试当天“安康码”为绿码,并佩戴口罩(测试室内考生自行选择是否佩戴口罩)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报名参加报名考试。 此方案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66671331 0551-66671050 监督电话:0551-66671693 0551-66662313
长丰县教师选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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