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丰县2020招聘“县管乡用”医疗卫生工作182人报名入口三、招聘程序(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1、报考人员登陆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8日9:00至6月17日16:00, ...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登陆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8日9:00至6月17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其中涉及学历、身份证等证件上的信息填写必须要与证件上的信息内容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6月18日16:00前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6月19日12:00前通过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报考比例详见《岗位表》,缴费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6月20日9:00至12:00改报其他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4、完成网上缴费后,报考人员在7月2日至3日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详见《岗位表》。 科目一:《卫生基础知识》内容主要为生物学、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和诊断学的基础知识。 科目二:《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岗位应知应会专业知识。每科分值均为100分。 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生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和长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gfeng.gov.cn)公布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有效小数,下同。)。 2、资格复审 依据最终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详见《岗位表》)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复审公告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gfeng.gov.cn)发布。 面试入围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原件、网上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等;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未发放的,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并按相应程序规定在同岗位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3、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 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考生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4、成绩计算 《科目一》与《科目二》按3:7权重合成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权重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gfeng.gov.cn)公布。 (三)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笔试成绩、笔试《科目二》成绩确定入围人选。若再次出现并列,以考察决定取舍。(递补时也遵循此原则)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提出复检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除外),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四)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而导致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五)聘用 1、本次招聘人员实行编制外聘用管理,享受所在事业单位岗位待遇,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分配到所属医共体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首聘期限为5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本次招聘人员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岗服务期满3年后,方可在系统内岗位调配。县级医院委托乡镇(区)卫生院负责其执业、培训、进修、职称评聘、绩效考核、奖罚等日常管理,监督指导。 3、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4、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内向长丰县卫健委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解除聘用关系,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四、其它 (一)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 (二)政策咨询电话:0551-66671235(县卫健委) (三)监督电话:0551-66678415(县纪委监委) (四)报名平台故障咨询电话:0551-65127522 上述咨询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