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是合肥市唯一一所市属综合性高职院校,是安徽省教育厅确立的安徽省首批16所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之一。为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加快我校发展步伐,早日建成“省内标杆、国内一流”的地方技能型高水平 ...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是合肥市唯一一所市属综合性高职院校,是安徽省教育厅确立的安徽省首批16所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之一。为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加快我校发展步伐,早日建成“省内标杆、国内一流”的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20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业或研究领域名称及人才类型
三、高层次人才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引进高层次人才,必须围绕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既要考察其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又要考察其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状况。 (一)引进对象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未受过任何刑事、行政处罚和行政、纪律处分。能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顾全大局,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2.热爱教师职业,注重师德修养,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开拓进取,勇于创新。 3.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和掌握本专业的最新发展动态和发展状况,在本专业、本领域取得一定的教研、科研或学术成果。 4.身心健康,符合岗位要求。 (二)引进人才年龄要求 本次引进的人才为高校教授职称、博士学位两类,年龄要求如下: 1.教授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博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年龄要求”中“40周岁以下”为“1978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条件以此类推。 四、引进程序 (一) 应聘者报名,递交材料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合肥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报名表》(可从合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下载),于2020年元月8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278610189@qq.com,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在资格审查时发现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招聘岗位人数与招聘岗位报名合格人数的比例达到N:(N+1)方可进行下一个环节,未达到以上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20年元月10日下午14:00—— 18:00。地点: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汇心湖校区图书馆六楼604办公室(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大众路与关井路交口)。资格确认时必须报名者本人亲自到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确认时报名者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教学、科研成果等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的原件。报名者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者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3.学校组织(人事)部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合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 (四)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时间定于2020年元月11日上午7:30开始。 2.专业测试分为面试和业绩成果评价两部分组成。总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占比60%,业绩成果评价占比40%。 3.面试主要为教学能力测试,采取教案编写、试讲及专家提问两个部分,对考生进行综合性考察。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教案编写30分、试讲及专家提问70分。试讲采取:根据考官指定的内容书写一份教案(教案书写时间40分钟)+讲课及专家提问(讲课时间15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每位考官针对教案、试讲及专家提问情况进行评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试讲得分成绩(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4.业绩成果评价。业绩成果评价根据考生提供的业绩成果情况评分,换算后满分100分。应试考生根据《合肥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业绩评分表》要求准备并提交材料,当天需提供各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封面标注应聘专业领域和姓名。(评分表见附件) 5.面试和业绩成果评价两部分成绩按照占比折算合计后为考生专业测试总成绩。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6.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公布,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招聘岗位只有1人参加测试的,考生测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测试考生成绩的平均分。 7.根据专业测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考生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选人员名单。 8.专业测试过程学校纪委、监察审计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四)体检、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包括面谈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考察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如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测试总成绩递补一次。 (五)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应聘者的测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学校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报批 1.拟聘人员在合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报批: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由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将有关报批材料报市人社部门审核,市人社部门对审核通过人员办理批复手续。 3.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手续、待遇 1.聘用手续:根据市人社部门的批复,合肥职业技术学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编制内聘用。 2.待遇:在学校工作期间,除享有院内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外,学院设立人才引进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经费。学校鼓励引进人才面向社会购房。学校一次性给予住房补贴(用于购房、安置费)。工作满8年后,由购房补贴形成的产权归个人所有。其标准如下: 教授待遇: (1)给予购房补贴35万元。 (2)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立项资助科研启动经费8 万元;人文社科类,立项资助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 博士待遇: (1)给予购房补贴25万元。 (2)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立项资助科研启动经费3万元;人文社科类,立项资助科研启动经费2万元。 联系电话 :人事处: 0551-82363029 、82364243 联 系 人:陈老师、高老师 监 督:0551-82363943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