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桐城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据《桐城市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调动工作办法》规定,市委编委会同意市直单位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名范围 桐城市市域范围内全 ...
桐城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据《桐城市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调动工作办法》规定,市委编委会同意市直单位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名范围 桐城市市域范围内全额拨款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二)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群众公认度高,身心健康; (三)具有2年以上正式工作经历(2017年12 月31日前参加工作),年度考核除因试用期不定等次外,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工作年限和期内考核结果具有同等资格; (四)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桐城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岗位表》“年龄条件”中“ 40周岁以下”为“1980年1 月2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初审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0年1月2日- 2020年1月6 日,报名工作由各选调单位负责,各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见《岗位表》。选调单位在接受报名时,负责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工作按照公告中选调岗位表设置的条件和要求从严把关。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桐城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纸质版2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两寸照片2张; (3)单位出具的包含个人学习、工作经历、现实表现、年度考核、奖励表彰等方面内容并加盖公章的书面鉴定材料; (4)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市人社局、市委编办会同各选调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截止报名时间未提供有效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取消考试资格。有岗位经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公开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本次公开选调计划。资格复审工作贯穿此次公开选调全过程,凡发现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资格,并追究个人责任和单位审核把关责任。 (三)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15分钟,分值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言语表达、逻辑思维、协调沟通、综合分析、应变创新等综合素质。 考试时间、地址等具体情况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方法,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比公开选调计划人数多1人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如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人选。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重点是工作能力及岗位匹配度。 (五)研究决定人选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等情况以及岗位要求,由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选调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对选调人选,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并按照考察人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有关事项 (一)调入人员凡涉及到个人职称等有关问题,按职称管理有关文件和调入单位的规定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56-6136609(桐城市人社局事业科) 0556-6135149(桐城市委编办综合科) 监督电话: 0556-6136511(桐城市纪委监察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桐城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桐城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桐城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