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泗洪县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泗洪县教育系统公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8名编制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本次公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 ...
根据泗洪县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泗洪县教育系统公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8名编制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教师资格证、工作经历等条件。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开始前已取得相应学历。相关政策规定,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8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2017年、2018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 (9)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洪政办发〔2015〕97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县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9890167); (10)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泗洪县教育局共同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开选岗和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泗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ihong.gov.cn/)等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 报名工作由泗洪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报名材料递交、资格审核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现场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9月29日9∶00—10月1日16∶00 报名地点:泗洪县教育局(洪泽湖东大街9号)一楼服务大厅 报名办法:①应聘人员现场交验从网上下载并填写好的《泗洪县210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报名表》(附件3)一式两份,同时每份报名表上需贴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②提供毕业证书(同时从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③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材料。在职人员须提供任教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与任教情况证明(附件3)(在一所学校任教时间不够的,可补充之前任教学校出具的任教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④本人2寸照片2张。上述①—③项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复印件。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审核的、不符合政策规定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审核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报名时收取笔试考务费100元/人。进入笔试的考生名单、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及地点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通知。逾期不领取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2.报名与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1)泗洪县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凡弄虚作假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2)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补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日12∶00—16∶00。 (4)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考生现场报名后,应保持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关机、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